陕西省农业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陕农业发[2007]210号
汉中、安康、商洛、榆林市及有关县(区)农业局:
入夏以来,受异常气候影响,全省出现了多次大范围的降水、高温高湿天气,对稻飞虱、稻瘟病等病虫的发生较为有利,且水稻病虫发生程度有不断加重的趋势。为了有效扼制水稻重大病虫危害,确保全省秋粮生产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明字[2007]第75号)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水稻是我省陕南等地区主要粮食作物,在全省秋粮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前,正值水稻生长的关键期,也是病虫害高发期,做好病虫害防治对夺取水稻丰收至关重要。为此,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水稻病虫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成立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指挥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增加投入,制定水稻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应急预案,建立病虫害防治工作责任制,确保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搞好病虫监测,准确发布预报
各级植保部门要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水稻病虫害田间发生情况调查,了解病虫发生动态和发展趋势,明确田间分布和发生为害情况,准确作出预报。各县植保站要启动虫情报告机制,实行“五天一报”和日值班制度,特殊情况要随时报告。
三、制定防治方案,加强技术宣传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出发,督导植保部门制定细致和切实可行的防治技术方案,通过利用广播、报纸、公布技术咨询热线、组织田间培训及与电视台开展病虫电视预报等多种方式,加大水稻病虫害防控技术的宣传工作,避免怡误战机,盲目用药。
四、积极发挥专业队作用,开展统一防治工作
近年来,我省在水稻主产区建立了一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治专业队,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队的作用,加强对专业队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加大对专业队员的培训力度,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及时调配;合理安排专业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专业队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和大面积统一防治。同时,要指导农药生产经营者,针对当地主要病虫及其发生特点,搞好高效对路药剂的生产供应和余缺调剂,确保主要病虫害防治季节主治药剂不脱销断档。要切实抓好农药生产中毒事件防范工作,教育农民和农药经销人员,做到坚决不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做好施药安全防护,避免高温连续疲劳作业,确保人身安全。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抄 送:农业部办公厅,全国农技推广中心,
各有关处室,各有关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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