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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绿色通道果品检疫纪律的紧急通知
陕植字[2007]第36号
www.snzb.com   2007-8-10 15:42:54   点击次数:
 
 

陕植字[2007]36

 

 

关于重申绿色通道果品检疫纪律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植保植检站:

1998年果品绿色通道开通以来,各地植保植检站克服人员、经费、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种种困难,合理设置签证点,24小时值班,认真开展果品检疫工作,为绿色通道畅通,果品外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在开展果品检疫工作的过程中,一些单位对果品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产生了懈怠情绪,工作责任心下降,对检疫人员管理不严,工作随意性强。据最近调查,个别县区植保站存在着所设签证点不能在规定时间上岗开展工作,专职检疫员不能坚守岗位,上岗人员不符合要求,不认真、甚至不核验货物以及在全省规定签证点之外另行设置签证点等问题,给全省的检疫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保证果品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现就果品检疫工作的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一、除省站审批的签证点之外,各地不得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签证点及代办点。

二、经审批设立的签证点,必须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上岗开展工作,不得随意撤点。

三、各签证点必须有专职检疫员代班,每班二人以上开展工作,严禁非专职检疫员签证。

四、对报检货物,必须认真进行检验,严禁不验货就签证。

五、严格执行有关检疫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六、所有检疫人员在进行检疫服务时,要按规定着装,文明执法,礼貌服务,树立良好的检疫执法形象。

七、各设区市植保站要切实负起责任,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省站将根据省厅目标考核的要求对不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检疫授权和专职检疫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果品绿色通道畅通。

 

 

 

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

二○○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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